各科研实验室:
按照学校国资处通知精神和要求,我院拟定于6月19日下午由科研科牵头进行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。要求如下:
1.请各科研实验室在6月19日前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7)》(附件1)开展本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,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(附件2),立查立改,消除安全隐患。
2. 请各科研实验室6月19日下午留人留门、配合科研科做好检查工作。
3.重点检查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。
附件1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7)-20180614085853.docx
附件2: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-2018061408592.docx
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
科研与研究生管理科
2018年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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